观资本网讯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生活中,不守信用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年10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公示惩戒措施,至今已有9年。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企查查数据研究院推出《2021年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数据报告》,聚焦个人类型的失信被执行人,数解我国社会信用管理现状。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592.51万(注:本文中所涉及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单位均为“人次”,下同)。2020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同比下降15.6%。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同比下降46.3%。其中广东、河南、浙江分别以14.25万、13.30万、12.76万排名前三。而在基于各省总人口的“失信密度”排名中,浙江省每万人就有121个现存失信被执行人,在所有省份中排名第一,宁夏、上海紧随其后,每万人中现存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分别是92人,91人。西藏则是“失信密度”最低的省份,每万人中仅有9个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