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基金”)22.7009%的合伙份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开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柏基金0.0463%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前,公司已持有宁柏基金
77.2528%的合伙份额;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宁柏基金合计100%的合伙份额,并取得宁柏基金控制权。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重组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并且尚需通过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重组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和审查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而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次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