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千亿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1月17日,紫光集团在其官网公布消息称,当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1破12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

早在去年7月9日,相关债权人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紫光集团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8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在被确定为战略投资者后,智路建广联合体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解决紫光集团的巨额债务问题。截至11月19日,紫光集团债权人会议共确认债权约1426亿元。其中,普通债权占大头为1281亿,主要来自数十家银行类债权机构;有财产担保债权约143亿,债权人主要为银行,包括某政策性银行、某国有大行、某城商行等;税款债权约2亿,债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

但紫光重整计划公布后,引发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和第二大股东健坤集团强烈抗议,包括重整将导致国资流失,智路建广作为战略投资人资质不符合要求,以及审计报告未对外披露等内容。随后,紫光集团管理人以及紫光集团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均表示相关指控不实。

在紫光集团管理人申请下,北京一中院12月17日裁定冻结清华控股持有的紫光集团5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42亿元)及健坤集团持有的紫光集团49%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28亿元)。而根据证券时报报道,二债会会议纪要显示,在执行职务报告中,紫光集团管理人再次表示智路建广联合体综合评价最优,为债权人清偿条件最优;同时,对智路建广的出资能力以及外界质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作出澄清。

12月29日晚间,紫光集团公告披露,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当天召开。经统计表决结果,从债权组到出资人组均已表决通过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包括赵伟国实控的健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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