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盐城分行被罚35万元:部分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市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 日前,银保监会盐城银保监分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对个人经营性贷款需求及用途审查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房市,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被处罚款35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因对上述行为负直接经办责任,被处罚款5万元。

图源于银保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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