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营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被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公众号上发布“国庆节/阳澄湖牌大闸蟹热烈庆祝祖国母亲72周年华诞”的消息,将“阳澄湖”“阳澄湖牌大闸蟹”等产品信息标注在国旗上,构成了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的违法行为。此外,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政府品牌”“政府直属”等内容的行为,构成了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的广告的行为。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姚一鸣,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由苏州市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上海汉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