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6日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南关岭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违法事实,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截图自银保监会官网)
央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6日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南关岭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违法事实,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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