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 银保监会11月2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新疆银保监局罚款43万元。
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线上自助卡“成长之星C(少儿版)”业务违规降低保费90%以上,共计80009笔,保费收入3601.33万元;幼儿园学平险业务违规降低保费、通过特别约定扩大保险责任,共计4107笔,保费收入71.56万元。
新疆银保监局表示,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新疆银保监局决定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4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其中,时任该分公司保险运营部经理裴靖,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该分公司保险运营部保险业务管理室主任王立艳,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