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杰生物IPO:中信证券保荐,主要设备及同行数据准确性存疑

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杰生物)是一家以蛋白质分析技术为核心的企业,通过提供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试剂产品,服务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药物研发和临床诊疗。

自2023年1月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议后,景杰生物IPO进程便一直停滞,至今已逾一年,仍未提交注册,其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所。

质谱仪数量、型号疑点重重

《壹财信》注意到,景杰生物以质谱仪分析数据的计算机存储单位GB作为自身提供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的产能、产量的计量单位。招股书中,景杰生物解释称:公司提供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的核心环节瓶颈为质谱仪的产能,而计算机存储单位GB可以衡量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中质谱仪分析样本后产生的原始数据大小。由此可见,质谱仪设备相关数据与景杰生物产能直接挂钩,对利益相关者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不过,景杰生物质谱仪的数量和型号披露存在疑点。

本次IPO,景杰生物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1,445.17万元,分别投入蛋白质组学科技服务平台升级项目、高端科研及诊断抗体试剂生产项目和基于蛋白质组学技术的综合研发平台项目。

据绿网公示的“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杭政工出【2021】37号,下称:37号环评报告)显示,该报告的评价项目为景杰生物此次IPO三个募投项目的总和。

据37号环评报告,景杰生物现有项目中仅有一已建项目,审批文号是杭经开环建备2021【7】号,名为“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蛋白质组学及抗体研发项目”(下称:7号项目)。

(图片截自37号环评报告)

37号环评报告显示,7号项目于2021年4月获审批,2021年9月验收,项目主要设备中包含13台质谱仪,型号为timsTOF Pro或Orbitrap Exploris480。

(图片截自37号环评报告,型号拼写以景杰生物问询回复为准,下同)

据绿网7号项目的环评报告显示,7号项目拟购置Orbitrap质谱仪、timsTOF Pro质谱系统等进口检测分析仪器,项目主要设备中质谱仪数量为13台,型号为timsTOF Pro或Orbitrap Exploris480,均可与37号环评报告内容相对应。

(图片截自7号项目环评报告)

上述环评报告披露的对象是景杰生物母公司,招股书和问询回复则针对景杰生物整体,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数据。其中2021年景杰生物拥有子公司,故而环评报告披露的质谱仪数量小于等于问询回复是合理的,反之则存在矛盾。

二轮问询回复披露的质谱仪入账时间表显示,2021年,景杰生物仅新增入账一台质谱仪;截至当年年底,景杰生物共入账质谱仪13台,刚好达到7号项目主要设备中质谱仪的验收数额。不过,13台质谱仪中有一台入账时间晚于7号项目的验收时间,另外还有一台质谱仪在2021年出售,这一情况可能会导致问询回复中符合要求的已入账质谱仪数量小于13。

(图片截自二轮问询回复)

景杰生物一轮问询回复还有如下表述:“2020年公司采购入库5台质谱仪……2023年1-6月公司采购入库3台质谱仪”。这与二轮问询回复中质谱仪的入账时间也完全对应。可见景杰生物质谱仪当年采购当年入账,应不存在7号项目已采购质谱仪却暂缓入账的情况。

此外,质谱仪的型号或也存在疑点。

环评报告称,7号项目的13台质谱仪型号均为timsTOF Pro或Orbitrap Exploris480;问询回复入账时间表中截至2021年底存在入账记录的13台质谱仪却有5台属于其他型号,入账时间都在2019年之前。问询回复又进一步披露:4D质谱仪的引进带来了质谱仪的升级换代,大幅提高了数据处理效率。两种4D质谱仪代表性机型timsTOF Pro与Orbitrap Exploris480均于2019年推出。由此看来,据问询回复数据,截至2021年底,满足7号项目型号要求的已入账质谱仪共有8台,与13台存在一定差距。

另据问询回复,景杰生物2021年只有两台整租质谱仪,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只有1台整租质谱仪。零租质谱仪未被计入产能,也未披露数量。

此外,二轮问询回复中,景杰生物自有质谱仪“以月度加权”的数量或也无法与质谱仪入账时间对应。

据入账时间表,景杰生物2020年全年并未出售自有质谱仪;截至2020年初,景杰生物共有7台质谱仪入账;截至2020年末,景杰生物共有12台质谱仪入账。而月度加权表中,景杰生物2020年质谱仪数量仅为4.42台,比全年质谱仪最低数值更低,不知是何原因。2021年和2022年亦有相似情况。上述景杰生物质谱仪数量、型号存在的疑点或会导致其产能数据的可靠性下降。

(图片截自二轮问询回复)

招股书信披现低级错误

招股书中,景杰生物列表对比了可比公司与自身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不过,《壹财信》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华大基因的年报、半年报和菲鹏生物的招股书(注册稿)发现:景杰生物在招股书中引用同行数据时出现失误,将“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混同,其信披质量或有待提升。

以2022年上半年为例,据景杰生物招股书,华大基因2022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4.08%。不过,华大基因公示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为3,152,090,069.59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450,887,949.87元;营业收入为3,161,333,730.96元,营业成本为1,451,548,375.07元。据此计算,华大基因2022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3.97%,综合毛利率为54.08%,景杰生物或错将华大基因的综合毛利率列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图片截自景杰生物招股书)

(图片截自华大基因2022年半年报)

对菲鹏生物的数据披露也有相似情况。据景杰生物招股书,菲鹏生物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2.70%、93.95%和88.50%。不过,菲鹏生物公示的招股书注册稿(发布于2023年1月6日)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其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2.70%、93.95%和88.50%,而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2.81%、94.02%和88.43%。

(图片截自菲鹏生物注册稿)

综上,景杰生物的申报材料对主要设备的披露存在疑点,在对同行可比公司的数据分析时还出现了不应该的低级错误,中信证券应进一步压实“保荐”责任,提高信披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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