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忠军的监管函

王忠军: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间,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你作为公司董事长于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 328,700 股,成交金额 999,248 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1.3 条、第 3.3.39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9 日

 

上一篇:被鲁迅家属发律师函,乐乐茶下架相关产品物料
下一篇:18艘27.1万方LNG运输船!中国企业拿下全球最大单笔造船订单

舆情

更多

多媒体

更多

排行